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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地址同辖区变更

作者:注册商标 | 发布时间:2025-08-26

公司注册地址同辖区变更

同辖区变更公司注册地址该怎么办?准备什么资料?今天小编整理了公司注册地址同辖区变更推荐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公司注册地址同辖区变更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所需的材料

一、公司盖章并由法人签字的申请书,基本内容: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号码、企业电子邮件地址;

二、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理复印件;

三、变更前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规章;

四、变更后,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规章;

五、经营许可证合理复印件(包括正文页、正文页、特殊规定事项及年审记录卡等附件);

六、发证机构要求提交的许多相关材料。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流程

第一步是申请营业执照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局办理手续“企业登记档案转移通知函”,办理时需携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材料相同,数据完整,可当场使用。“移交企业登记档案通知书”以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 凭“企业登记档案转移通知函”到原工商登记单位办理工商材料转让手续(材料由两地工商局邮寄),工商局接受旧地址“企业登记档案转移通知函”后出示“企业迁出批准通知书”给公司。

3、 手续办理后,工商局等待新地址,收到公司工商资料后,给公司打电话通知。携带“企业迁出批准通知书”到新工商局办理具体地址变更(填写一份)“变更申请表,具体委托书,”)办理手续七天后,将《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带到领证窗口领取新手续“营业执照”。

二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第二步

1、 向原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申请注销旧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材料:新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书”。

2、 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新营业执照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并提交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报表”以及30元,技术监督局出示30元收据,3个工作日后,以30元的收据收到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 新营业执照团本片印件、近三年纳税统计表(按年度、按税收)及携带公章填写其他相关信息。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 新营业执照团本片印件、近三年纳税统计表(按年度、按税收)及携带公章填写其他相关信息。

2、 办理上述手续后,等待税务管理人员的通知。收到通知后,将公司近三年的所有账目带到税务管理人员处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等待审核结果。

3、 审核成功后,将地税通知带公章办理手续,并向公司出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经营者转移通知单”。

4、携带“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经营者转移通知单”以及新企业签到所需的(企业营业执照、规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租赁合同、租赁税票)以上为影印件)其他相关信息和公章到新地址所在地税务局办理签到事宜,并支付40元打印新地税正本和团本。

5、 新的地方税务局出示“新企业签到证明书”到新地址所属街道税务服务站办理事宜(包括网上报税、领税单、办税人员联系卡、住所证明、完税凭证、首次网上申请个人所得税成功页面打印件等。)

四、第四步办理国税

1、 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申请书、地方税务结算证明、国家税务正本、副本、公章到旧国家税务局税务窗口办理手续。

2、 办理上述手续后,等待税务管理人员的通知。收到通知后,将公司近三年的所有账户交给税务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等待审核结果。

3、 审核成功后,将国税通知带公章办理手续,并向公司出示“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同时,税务管理人员要求企业将公司档案文件带到税务征管部门办理转让手续。

4、 公司将档案文件带到新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然后从税务窗口办理实际税务登记(必须是新营业执照组、法人身份证扫描、经办人身份证扫描等),并支付10元打印国家税务正本和副本。

公司注册地址同辖区变更手续

同一区域的变化非常简单,其处理流程如下:

批准证变动 -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代码证变动 -税务登记变更 -财政、海关变更。

公司注册地址同辖区变更手续

同一区域的变化非常简单,其处理流程如下:

批准证变动 -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代码证变动 -税务登记变更 -财政、海关变更。

提供的信息如下:

1、公司相应证件原件。

2、董事会决定。

3、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

4、公章。公司注册地址同辖区变更

跨区域变更非常麻烦,其处理单位将涉及原注册地的有关部门和新注册地的有关部门。处理的一般流程如下:

第一步是办理变更批准证书

1、先到新注册地隶属外经委办理:允许迁入本地区的同意函。

2、持同意书到注册地外经委办理注销迁移批准证。

3、到新注册地的隶属外经委领取新的批准证书。

二是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1、 原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凭变更许可证办理企业工商“企业迁出批准通知书”,并注销原工商许可证

2、 凭“企业迁出批准通知书”向新注册地工商登记单位办理工商资料转让手续(材料由两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邮寄),并申请新的营业执照。

第三步是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第四步是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1、 到原税务局办理原税务登记注销,并申请税务迁移。

第三步是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第四步是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1、 到原税务局办理原税务登记注销,并申请税务迁移。

2、 凭原税务局机关出具的原税务局机关出具“税务变更函允许迁移”到新注册地税务局办理新的税务登记。

注:原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户时,应当进行税务清算。

五、办理财务登记证、海关变更的第五步。

在原登记机关申请文件迁移的情况下,可以到新的登记地址备案相关申请文件的变更

公司住所能否填写与公司注册地址相同

基本概念:公司重要办事处所在地。关键机构的所在地一般是公司发出指令的项目中心机构的所在地。公司住所是公司规章规定的地址,是公司规章规定的重要记述事项,具有公示效力。只有在公司规章制度中记载公司住所,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是公司注册的必要事项之一。公司住所变更必须进行法定变更登记,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

网友查询:在公司规定中,需要提交股东住所。法人股东的住所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和公司的注册地址一样吗?

律师回答:公民居住地是指公民户口所在地,即户口簿上的地址。

1、法人股东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居住(法人股东也可以在其他地方);

2、本质上可以和公司注册地址一样。(实际上,股东户口所在地与公司注册地相同的可能性很低)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需要改变住所的情况,公司住所的工商变更该怎么办?

一、行政许可的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居住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营业期限变更、实收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更、股东名称变更或名称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出资方式变更、地方变更、地方变更(公司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变更居住的)。

二是设立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公布,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451号修订)。

三、行政许可的数量和方法

符合条件的,给予无数限制的许可。许可证的形式是申请。

四、行政许可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五、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

2、企业申请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中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检查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必须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决定(正本一份);

5、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规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6、新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正本一份)和全部团本(正本)。

六、申请表《公司工商变更申请书》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一)公司居住在龙岗、宝安的,先后在龙岗、宝安工商分局办理;

(二)公司所在特区内且股东均为自然人的有限公司,在公司所在地辖区工商分局办理,其他公司在市工商局登记分局(含市民中心工商登记窗口)办理。

八、行政许可确定机关

公司注册地址同辖区变更

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审理;

(二)审核材料;

(三)批准登记;

(四)授予营业执照。

十、行政许可期限

(一)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确定是否受理:

1、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方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所有更正的申请文件和材料的,应当予以接受。

2、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方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必须核实申请文件和材料的,应当确定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原因和时间。

3、如果申请文件和材料可以当场更改错误,申请人应允许现场更改,申请人应在更改办公室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更改日期;确认申请文件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方式的,应当予以接受。

4、申请文件、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方式的,应当在现场或者5天内通知申请人必须更正的有关内容;申请文件、材料应当退还申请人;5天内通知的,扣除申请文件、材料,提交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证。逾期不通知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审理。

5、不属于公司备案范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备案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确定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单位申请。

5、不属于公司备案范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备案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确定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单位申请。

公司登记机关通过信件、电文、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1)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定是否允许登记,并接受确定的登记申请:

1、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受理的,应当当当场确定许可登记。

2、受理申请人按信件方式提交的申请的,应当自审理之日起15日内确定许可登记。

3、以电文、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子文件、电子传真、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一致的申请文件和材料原件;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和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确定许可登记;申请人按照信件方式提交申请文件和材料原件的,应当自审理之日起15日内确定许可登记。

4、公司登记机关自受理通知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必须核实申请文件和材料的,应当自审理之日起15日内确定是否允许登记。

十一、行政许可证及有效期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明确;申请人未办理的,无期限;法律、法规、规章、审批文件、许可证对期限有规定的,由其规定。

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按批准事项从事经营活动。

十三、行政许可费

资费标准:1、增加的注册资本与公司原注册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为0.8‰扣除注册费;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0.4‰扣除注册费;超过1亿元的,不扣除注册费。

2、已按注册资产计算缴纳的注册费部分不收费。

3、注册资产无变更的,扣除变更注册费100元。

收费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登记费标准和使用范围要求》第二条第三款、《关于降低第二批收费标准的通知》第六条。 文章标签:  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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