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转让
作者:商标注册 | 发布时间:2025-09-03国际商标转让
国际商标转让的概念根本不存在。由于商标保护有地域限制,某国注册的商标只能在本国关内维护。因此,早已注册的商标可以转让,商标也可以在海外注册转让。
国际商标转让有两种方式: 1、如果A国是巴黎条例的会员国,A公司在A国申请不到6个月,可以在同一商品/服务类别中申请注册,并要求优先权,将国内申请日期与A国申请日期一致,然后将申请权转让给B公司。这样做的好处是中国的申请日期提前,降低了注册风险。 2、B公司在中国再次申请同一商标。 1、计划包括两个程序,注册转让,官费总额2000元,代理费除外。 2、计划包括一个程序,注册,官方费用1000,代理费单独计算。 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得到保护。即使该商标是知名商标,海外维护的实际操作也比较困难。 要求优先权的方法和要求: 1985年3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提交书面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