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获批后三年内若未使用,是否一定会被撤销?
作者:sunyimeng | 发布时间:2025-09-04商标申请成功后,如果在商业活动中未能真实、合法、公开使用该商标持续三年,按照中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能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这被称为“撤三”制度。然而,“一定会被撤销”并不是正确的说法,因为商标是否会被撤销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主动撤销: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闲置商标。
2.被动答辩:当商标持有人收到商标局要求提供使用证据的通知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该商标在指定时间段内的使用证据以进行答辩。
3.审查决定:商标局会依据所提交的证据来判断商标是否得到了实际使用。如果证据充分表明商标的有效使用,那么该商标将继续保持有效状态。
因此,商标即使在三年内没有使用,也不一定会自动被撤销。关键在于商标权人在收到撤销通知后,是否能够提供充足的使用证据。因此,建议商标权人定期评估和记录商标的使用情况,以便应对可能的情况。
扩展知识:商标的使用证明有哪些?
1.发票作为经济交易中重要的商业凭证,是对经营活动的书面记录。它是在商品买卖、服务提供或接收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开具和收取的付款凭证。因此,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效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
2.合同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据和依据,因此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
3.广告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多种媒体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宣传内容。它是企业推广其商标、商品和服务的重要手段,而商标通常在广告中占据显眼的位置,成为一种有效的证据材料。
4.包装物包括商品的外包装、服务用品的包装以及各种容器等。因为单独的包装物或容器难以确定其印刷和使用的确切时间,所以需要其他证据来支持。例如,可以提供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标示商标名称。
5.由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手续严格,各项内容标识清晰,能够有效证明商品的质量,是商标使用的重要证据。
6.商标的印制是商标使用的基础,因此,商标印制的相关证明材料也是证明商标使用的重要证据。
7.其他(如产品说明书、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产品报关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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