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复审是否属于无效状态
作者:商标注册 | 发布时间:2025-08-25商标撤三审查是否无效
“商标撤销三”是指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现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交撤销申请。在商标撤三复审期间,佛属于无效状态?商标申请小编为您整理了基础知识。
商标撤三审查是否无效
在商标撤三复审期内处于有效状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交撤销申请,因为商标撤销本身是指商标连续三年不适合撤销的现象。为节约商标资源,防止商标闲置,确立“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撤销申请”。但是,即使在申请撤销之前,商标也是按照注册之前的标准在审查期内有效的。因此,被告提到在此期间审查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申请申请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自主变更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到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申请商标。
申请商标成为其批准使用的产品的通用名称或者连续三年没有正式依据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知道商标撤三在审查期间是有效的。按照注册在先标准。商标撤三是我国为避免大量商标申请而造成商标资源浪费的现象。
如果企业还需要使用该商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投诉。说明原因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将进行相应的审批。审批完成后,将区分商标是否被撤销。如有疑问,请去商标注册网资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