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商标转让公证怎么办?(有关商标转让公证怎么办?)
作者:注册商标 | 发布时间:2025-10-07相关商标转让公证怎么办?
相关商标转让公证怎么办?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买受人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买受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

注册商标转让经批准后,予以公告。买受人自公示之日起具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条商标注册人可以批准他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申请商标。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注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品产地。
商标申请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