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商标驳回复审
作者:注册商标 | 发布时间:2025-08-25如何驳回商标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的理由和法律规定不服,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驳回复审如何进行?下边,商标注册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法律法规,供大家学习参考。
如何驳回商标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的申请依据依据依据《商标法》以及《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
1、申请人资格:必须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申请原申请人办理。
2、办理期限:商标注册申请人自收到商标局《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审查。因不可抗拒的理由或者其他正式依据延期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30天,是否允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确定。
3、申请复核的书件:
(一)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当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丰富的复核原因);
(2)同时附赠:加盖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三)《商标核驳通知书》正本;
(4)商标图案(原图案10张);
(5)商标局邮寄商标核驳通知信封(用于明确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审核);
(6)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和实物证据;
(7)申请人在提出审查后需要填写相关证据材料的,申请书中应当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相同份额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申报或者到期的,视为放弃填写相关证据材料;
(8)其他规定: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不得修改产品/服务及其他填写的内容。
4、审查费:申请复审的,应当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费。
4、审查费:申请复审的,应当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费。
5、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6、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程序,但需要更正的,可以在期限内更正;期限内未更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有申请文件。以上是小编总结的相关介绍。如果你还有相关信息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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