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商标”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商标所属企业50万元、10万元奖励;企业产品被认定为“湖北***”的,一次性给予所属企业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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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26 热度:
2月28日上午,荆门市招商引资和创新发展推进大会在该市群众文化中心召开,会议发布了荆门市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发展的“十项政策”,内容涉及促进招商引资、扶持企业创新发展等十个方面,借此力促荆门实现在湖北中部崛起。
据了解,从3月1日起启动实施的“十项政策”包括促进招商引资、扶持企业创新发展、降低企业成本、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总部经济发展、促进新经济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十大板块49条措施,每条措施目标明确,奖励诱人,对于推动荆门形成投资的洼地、开放的高地、创新的高地、人才的高地***吸引力。
荆门市委书记、荆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别必雄在会上指出,荆门将重点解决行政审批效率不高,政策不能落地、落地不快、不能兑现,中介服务不规范、收费高,项目前期推进不快,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政执法不规范,不敢担当、执行不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8个方面的问题,推动“十项政策”落地落实,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体现荆门作为、荆门担当,做出荆门贡献。
关于扶持企业创新发展的四条措施
一、支持技术改造
(一)加大基金投入,由市农谷投资控股公司发起设立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技术改造基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我市工业企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二)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不超过400万元。
二、支持技术研发
(一)对企业创建国家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给予奖励,对获得***、省级新认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给予奖励,获得***、省级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二)对企业建设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并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给予补助,前3年按其新增研发设备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资金补助,累计补助金额***高100万元;对其运行经费,3年内给予每年20-50万元的补助。
(三)对企业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奖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突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并在荆门实现产业化的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
(四)对企业购买转化科技成果给予奖励,企业通过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购买科技成果的,按照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高100万元的补助;成果转化的,3年内按照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给予企业***高200万元的奖励。
三、支持品牌培育
(一)企业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商标”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商标所属企业50万元、10万元奖励;企业产品被认定为“湖北***”的,一次性给予所属企业10万元奖励。
(二)企业(或组织)获得荆门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万元奖励。
(三)企业被认定为工信部“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认定为“湖北省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一)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给予奖励,***示范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每个给予20万元奖励,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每个给予5万元奖励。
(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面积1000亩以上、时间5年以上并保持正常经营的,一次性给予每亩100元奖励。
(三)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三品一标”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新获得一项给予2万元奖励。
注:由于商标奖励政策不是一成不变,了解***新奖励信息请联系当地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委员会或工商局。
企业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商标”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商标所属企业50万元、10万元奖励;企业产品被认定为“湖北***”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