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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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26 热度:
为贯彻落实《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强化企业品牌意识,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制定发布2015年驰***商标奖励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对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
二、支持范围
支持企业发展商标战略,创建和培育知名品牌,利用商标专用权进一步开拓市场,增强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对***取得中国驰名商标和北京市***商标的企业予以奖励。重点支持符合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经济发展贡献较大的企业。
三、申报对象
1.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的企业。
2.申报驰***商标奖励的企业,应重视商标战略,制定并实施了商标发展战略,具有明确的商标发展规划和较强的商标保护意识。
四、申报条件
1.申报驰***商标奖励的企业,应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北京市***商标称号(称号获得时间为2014年10月—2015年10月)。
2.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提交信用报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有关事项详见《关于在2015年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企业可以在海淀园管委会确定的信用服务合作机构中自愿选择一家机构,向其购买信用报告。对于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详见《2015年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五、申报材料
1.海淀区企业驰***商标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请表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商标注册情况、驰、***商标注册证、中国驰名商标证明文件、企业商标发展战略、规划、信用报告。
上述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六、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知识产权处
联系人:何云龙、李琳、郭敬峰
联系电话:88499201、88499245、82690566
注:由于商标奖励政策不是一成不变,了解***新奖励信息请联系当地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委员会或工商局。
区政府出台奖励政策并设立著(驰)名商标奖励基金,加大奖励力度,对获得北京市***商标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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