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了如何做商标续展
作者:注册商标 | 发布时间:2025-02-06公司注销如何做商标续展?
一、公司注销如何做商标续展?
公司注销后,不能续展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必须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在此期间不能办理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届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申请商标。
商标局应当公告续展注册的商标。
二、公司注销如何追求欠款
公司关闭后,债务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七十条的明确规定,向结算责任方追究相应责任。结算责任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时组织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偿还债务。如果结算责任方不能立即履行上述结算责任,债务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结算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债务。如果公司已完成注销手续,债务人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确定结算责任方的身份,并根据结算责任方的结算行为或结算结论追偿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清算义务人除合作或者分立外,应当立即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董事、理事等执行器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结算责任,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部门或者利益相关者可以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申请商标原合理期限届满后,业主仍需正常使用该商标的,必须在期限结束前1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续展手续。但是,如果在此期间没有及时完成相关程序,也可以有6个月的缓冲期进行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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