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法律意见书内容
作者:注册商标 | 发布时间:2025-09-24商标转让法律意见书内容
商标的转让是通过合法的路径,所以很多人都在处理转让法律意见书时而犯难,因为他们不知道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所以让它变得困难商标转让不能顺利继续下去。今日,商标注册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商标转让法律意见书,回答您的问题,解答您的疑问。我希望这对你有帮助。
商标转让法律意见书内容
广东A企业:
受贵公司委托,本律师被分配到贵公司贵州B企业涉嫌侵犯贵司全部专利权,贵公司拟开展相关权利保护事宜,并提出以下法律意见供参考:
一、基本事实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材料,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批准,贵公司于14日获得“XXXX“商标申请证。作为在南粤销售进口XXX多年的大型代理商,贵司对“XXXX展开了普遍的推广。作为在南粤销售进口XXX多年的大型代理商,贵司对“XXXX“普遍推广。贵州B公司成立于2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XXXX销售。贵公司销售的进口XXX品牌也有销售。贵州B公司在网站的明显位置设置了一个网站,并用更显眼的字体标记“XXXX”。

二、法律分析
商标和企业名称都是商业标志,是区分不同商业主体的象征。商标是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企业名称是区分不同市场实体的标志,由行政区划、品牌大小、行业或经营特点和机构形式组成,其中品牌大小是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
(一)B企业涉嫌侵犯贵公司名称和名称
企业名称和名称受法律保护,但必须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即识别能力强,可在不同企业中区分),即“声誉”。区分“声誉”有一定的客观标准: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广告推广的延续时间、程度和范围等。同时,中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要求禁止在同一行政区域和同一行业使用与他人相同或相似的名称。对于不同行政区域的企业名称,没有明确禁止其名称是否相同。
因为贵公司和贵州B公司的企业名称已经合法注册,有合法来源,属于不同的省级行政管辖区。因此,若要求法院或者行政机关评估B企业侵犯了贵公司的名称权和名称,然后形成了不正当竞争。必须证明贵公司在地区和行业都有很高的知名度,贵州B公司有意故意混淆或搭便车,客观误解群众。

(二)贵州B公司涉嫌侵犯贵司所有商标
(1)涉嫌构成商标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要求规定,以与他人申请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文本作为企业名称突出应用于同一或者类似商品,容易造成相关公众错误认可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这一要求,贵州B公司具有侵犯贵公司商标专用权的构成要求:1、将“XXXX“备案为企业名称,时间为贵公司商标申请前,贵州B公司名称备案后;2、将“XXXX突出用于与贵公司类似的业务范围,包括服务包装、广告推广、展览等业务内容。如B企业将“如B企业将”XXXX“从企业名称中分离出来,放在其网站的醒目位置;3、导致相关公众误以为贵州B公司和贵公司是关联公司的结果,相关公众的范围不限于购买用户。
(2)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存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商标中的文字与企业名称中的文字大小相同或相似,混淆市场实体和商品或服务的起源(包括混淆的概率),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依法制止。根据上述相关规定,贵州B公司的不正当竞争有以下条件:1、彼此有竞争关系;2.、贵州B公司违反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原则要求;3、导致相关公众的误认和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法院将考虑以下因素:产品销售的渠道和方式、彼此经营的产品的相似水平、消费者在选择时的关注水平、是否有证据证明具体混淆、是否有意使用或损害他人的声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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