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和商标授权使用的区别
作者:注册商标 | 发布时间:2025-09-25商标转让与商标授权应用的差异



商标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在正常的商贸环节中,有时就会涉及到商标转让授权有关内容,那么商标转让与商标授权应用的差异你清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权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转让人和买受人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买受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注册商标转让经批准后,予以公告。买受人自公示之日起具有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权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批准他人使用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商标转让受权步骤:
买方选择最喜欢的商标,由代理公司客户服务检查商标的法律状况,并与交易双方沟通交易价格。签署《委托购买商标协议》,买受人向代理公司指定账户预付一定的转让金定金。此时,买受人应提供商标买受人的主要资格证书(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和年度审查的高效个体工商户许可证复印件;公司应提供年度审查的高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代理公司与商标持有人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持有人收到转让金定金及时办理《商标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