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有什么法律程序_1(商标转让有什么法律程序)
作者:注册商标 | 发布时间:2025-09-26商标转让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商标转让之后,商标所有权也发生了变化.公司名称或地址发生变化后,商标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商标变更还要求注册人注册的所有商标共同办理变更登记。那么转让商标的法律程序是什么呢?
转让商标的司法程序
(1) 如果转让人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申请了几个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转让时应一并转让,其中一个不能单独转让。
(2) 转让人应当首先转让注册商标的专利权,不得部分转让申请商标具体保障的商品。
(3) 买受人应当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的合理证明材料,转让药品、烟草、报纸、杂志申请商标。
(4) 如果转让人已经批准他人在申请商标的时间内使用,他可以在被许可人的同意下出售给第三方。
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提交下列程序:
(1) 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交货〈〈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买受人办理申请手续;
(二)支付出让官费;

(3)相关证明材料;
(四)经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附委托书。
延伸阅读:
商标转让合同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将其商标转让给他人,买受人具有该商标的专利权。
一、核查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商标转让合同效力验证通常是审查合同是否无效或可撤销,转让商标是否被人民法院冻结,质押注册商标:
1、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没有要求审查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危害中国、团体或第三方权益;
(三)以合法方式覆盖违法目的;
(四)危害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签字;
(二)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
受损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通过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另一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
受损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通过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另一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
2、检查转让商标是否为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及其质押登记商标。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冻结期和质押期内的商标。不然,该
商标转让合同无效。 二、核查
商标转让合同文本:
1、 合同主体。合同出让人应当是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公司、事业单位、社区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买方限于公司、事业单位、社区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 商标的相关信息包括商标名称、图案、国家、注册时间、注册号、申请商标批准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商品或者服务名称。
3、 使用专利权的许可。在转让专利权之前,转让人经常批准第三方使用商标使用权。为保障买受人的利益,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当清楚了解转让商标的权利,明确规定转让商标的许可使用情况,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后是否还应当承担许可使用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4、 商标权转让后,买方的权限。商标的产品类型(或服务类型和名称)及其可用的区域类别应当明确约定。
5、 商标权转让的特点。商标权转让的特点应当明确规定为长期商标权转让或者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不同的转让特性,买方有不同的权限期限。
6、 转让商标权的时间。根据商标权转让的不同特点,转让时间也不同。对于长期商标权转让,商标权转让合同一般约定办理
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流程后,专利权宣布转让给买方。但是,对于非永久性商标权的转让,必须承诺转让期限,并同意转让人自转让期届满之日起取回专利权。
7、 商标权转让的转让金和支付方式。本条款应明确规定转让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如果是对外业务,也要考虑货币费率和计算方法。
8、
商标转让办理手续。双方应当明确规定,双方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手续由买方办理。另外,应承诺变更注册人所需的费用由何处承担。
9、 保证产品质量。商标权转让方规定,买方应确保商标识别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的原始水平,转让方应向买方提供样品,并提供制造此类产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技巧(可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产品维修方法,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产品的客户名单。
非永久性转让,转让方可以监督买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买方的生产状况和产品质量。
10、 双方的保密义务。应明确规定双方都有义务隐瞒传统对方的经营情况。买受人在合同期内和合同期后,不得泄露出让人为出让商标而提供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11、违约责任是保障债务履行、保护和救助债务人合法权利的有效手段。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形式承担违约责任。
常见的违约责任问题:
①违约责任条款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各种情况,不能使用。
②在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违约形式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依据,促使违约条款不可执行。
③将终止合同误解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或错误地认为只有违约才能终止合同
④如果承诺的违约金过高,被告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法律法规“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担保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过高造成的损失”。”
12、争议解决条款, 一般承诺先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后再通过法律渠道处理:
①、若采用诉讼方式处理,多方出于自己的观点,尽量承诺在我方所在地法院管理。

②、若采用诉讼解决方案,多方出于自己的观点,尽量承诺由我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管理。
13、法律适用条款,对于双方处于不同国家的情况,多方出于自己的观点,尽量承诺可以使用该国的法律。 三、
商标转让合同一般法律纠纷:
(一)、转让方应注意
1、 明确购买方限于公司、事业单位、社区组织、个体经营者、个人合伙企业、外国人或外国企业。作为商标权的购买者,未经依法批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是有限的。
2、商标转让费用应尽可能分期支付,如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其余部分应支付商标转让审批公告后付款。应避免一次性承诺
商标转让批准公告后付款。
二、受让人应注意
1、 出让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承诺,对被出让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该商标专用权有用。商标注册证书应当作为合同附件。需要注意的是,买方不仅要依靠转让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还要调查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注册人。此外,应了解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和地址是否与转让人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转让人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转让商标注册号中的名称和地址不一致的,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
2、为避免不同经营者或工作者在同一产品或服务中使用同一商标的混乱和消费者的错误认可。应当明确规定,商标所有人转让其申请商标时,应当将其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出售给同一买受人。
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产生后续法规
商标转让在先使用许可证的效力不能受到影响。被许可人仍可在批准期内继续使用该商标,对转让商标的买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专利权使用许可证应当明确规定。
4、转让人应当确保在转让期内,不得在商标注册合理区域内经营含有相同或者相似商标的产品,也不得从事与商品生产、销售竞争的其他活动。
三、出让人和买方都要注意
1、根据国家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注册商标转让经批准后,予以公告。买受人自公示之日起具有商标专用权。” 由于买方在合同签订后至审批公示之日未取得商标专用权,因此在此期间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出让人和受让人在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时,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转让申请。
一般来说,双方都在签署和履行
商标转让在合同中,要充分了解转让商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手续,避免法律风险。
1、注册商标转让的,商标注册人应当一并转让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同一或者类似商标。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邮寄给买受人,并根据商标局转让商标记录的注册人地址复制《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商标局将书面通知申请人根据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更正期限。
4、转让申请批准后,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邮寄给买方转让证明,并公布商标转让事项。确认中的签名日期为公示日,买受人 自该日起具有商标专用权。
5、因其他原因不能批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如果转让申请中的买方是多个人共同的,商标局的相关通知或确认仅发给代表。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当申请补发。
7、如果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转让,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进行任何书面交流,所有书面交付给商标代理公司。
8、按照《商标注册证》批准的国际分类类型填写申请书的类别。
9、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常见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的,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外、除商标图案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个体经营者可以以《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名义申请商标,也可以以许可证登记负责人的名义申请商标。以责任人名义提交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①承担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企业可以以营业执照或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登记的名义申请商标,也可以以所有合伙人的名义共同申请商标。以所有合伙人的名义提交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合伙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③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者可以以承包协议签订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并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协议。
(4)其他按照规定批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有关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备案文件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机关授予的备案文件。
(5)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类别,应当限于营业执照或者有关登记文件批准的经营范围,或者限于自营农副食品。
(六)商标局不受理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7)商标转让申请,买受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文章标签:
商标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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