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商标资讯 > 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的“一并转让”问题

作者:注册商标 | 发布时间:2025-10-07

注册商标“一并出让”难题

对于注册商标的转让,《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一起转让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同一或者类似商标”。本要求仅涉及注册商标一并转让的问题。如果转让人有其他已申请的商标和转让商标构成应用于类似商品的相同或类似商标,法律尚不清楚如何处理。如果转让人不规定将申请中应用于类似商品中的类似商标转让,同一或类似产品中的相同或类似商标也将发生两种所有人,显著违反商标法的立法目的和目的。在实践中,商标局在处理类似事件时,规定转让人在申请中转让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注册商标的“一并转让”问题

文章标签:  商标注册 

注册商标的“一并转让”问题

注册商标的“一并转让”问题

注册商标的“一并转让”问题

上一篇: 一手商标转让费用,如何办理一手商标转让?(一手商标转让费用,如何办理)
下一篇: 掌握食品类商标转让的关键要点与流程


  • Copyright © 商标注册 网站备案号: 吉ICP备2021002121号-2 商标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所属街道为广安门外街道。‌‌商标局官网商标查询
    电话咨询:010-85803387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