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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作者:商标注册 | 发布时间:2025-10-08

注册商标转让的常见问题

注册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注册商标转让注意问题:

一、企业因合作、分离或合并,应当及时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

二、企业已经销户的,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不能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三、商标转让人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同一或者类似商标的,必须一起办理转让。

四、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买受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买受人应当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手续。

五、商标局批准转让后,向商标转让人和买受人发出相应的转让通知书和转让证明通知书。

六、提供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公司代理的,应当提供加盖买方印章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买受人需要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委托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由转让人和买受人盖章或者签字。

3、 买受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等组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买方是大陆以外的,不需要这样的文件。

4、独特证明文件:

七、企业因合作、分离、合并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印章无效的,不得加盖转让人印章,但需要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合理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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