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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补充材料怎样提交

作者:商标注册 | 发布时间:2025-08-25

如何提交商标驳回复审补充材料?

依据我国商标法根据规定,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申请材料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局可以驳回商标申请申请,那样如何提交商标驳回复审补充材料??下面由商标注册网小编为读者解答相关知识。

商标驳回复审补充材料怎样提交

如何提交商标驳回复审补充材料?

商标驳回复审补充材料怎样提交

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人在办理商标驳回申请审查时,应当提交有关审查材料。

商标驳回复审补充材料怎样提交

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 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驳回申请或者不公告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提出通知法院起诉。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如何提交商标驳回复审补充材料”的回答。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商标驳回复审的,应当在办理复审时提交有关复审材料。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商标注册网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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