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作者:商标注册 | 发布时间:2025-02-06近似商标是不正当竞争吗?
一、近似商标是不正当竞争吗?
误导消费者使用类似商标的标志是不正当竞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人们误以为是别人的商品或与他人有特定的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产品名称、包装、装饰等相同或者类似的标志;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通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含通称等)、名称(包括笔名、名称、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别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网页等;
(4)其他足以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有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二、近似商标是侵权吗?
近似商标的应用构成侵权。
所谓近似商标,是指在两个商标的对比下,在文字形状、发音、意义等方面,或者图案构图及其色彩的运用,或者文字图案组合的整体结构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起源产生模糊甚至混乱的理解。
当涉及到文字商标时,一般需要综合考虑三个维度:声音、形状和意义;
但对于图形商标来说,其重要依据在于视觉冲击。
《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者初步批准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者初步批准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