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转让的原则有哪些
作者:注册商标 | 发布时间:2025-02-06商标权转让标准是什么?
一、商标权转让标准是什么?
1、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签订商标权转让协议和商标权申请许可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各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不得因其他原因拒绝或者不完全履行。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买受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不得以申请商标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为保护。
3、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品产地。
4、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否则,许可人有权中断商标权申请许可合同。
5、在合同有效期内,商标权转让协议的转让人不得将商标转让给买受人的产品或者同一产品,除非与买受人签订商标权申请许可合同。否则,买受人有权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起诉原商标权转让协议的转让人。
6、被许可人按照商标权申请许可合同取得独家商标使用许可证的,许可人不得申请注册商标,许可人不得再允许他人申请注册商标。被许可人根据商标权申请许可合同取得非独家商标使用许可证的,许可人不仅对其商标拥有所有权,还可以向任何第三人发放相同的非独家商标使用许可证。
7、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不得允许任何其他第三人申请注册商标,除非商标所有人是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许可人的明确授权。
8、商标权转让协议与商标权申请许可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也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处理。上述方法不起作用,最终通过诉讼解决。
9、商标权转让协议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之间的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买受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转让人和买受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批准转让注册商标的,发给买受人相应确认并予以公告。
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未转让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的,商标局应当通知其限期改正;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商标权转让协议法律层面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商标权转让协议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如下:
首先,如果转让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无论是独家还是非独家)转让给他人,出让人和接受人必须签订完整的出让协议,并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其次,商标用户试图将注册的商标转让给新买方,在类似商品上类似,或者在类似产品上类似或者非常接近商标。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采用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