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作者:注册商标 | 发布时间:2025-02-06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一、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1、客体层面是我国商标管理体系和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2、客观地说,侵权人违反商标法规,伪造他人申请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严重的;
3、主体方面是一般主体,本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这类犯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批准,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假冒注册商标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在制造和销售涉嫌假冒商标产品的司法程序中,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被判管教、拘留或者独立的附加刑法人员;预计刑期以上刑事处分,但取保候审对策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怀孕期间的嫌疑人;证据不符合拘留规范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司法部门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嫌疑人、被告,能否取保侯审:
(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使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酷刑,采用取保侯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三)患有严重病症、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喂奶自身婴儿的女性,采用取保侯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四)羁押期届满,案件未受理,必须采取保候审。
取保侯审由公安机关实施。
取保侯审由公安机关实施。
在判决文件中,对假冒商标罪的规范性描述通常包括三个方面:侵犯的法律利益、行为构成要件及其责任主体。一般来说,对象主要针对提交注册申请的国家商标综合管理计划和其他商标持有人的专有使用权。客观上经常描述的情况是,行为人在实施行动时可能违反商标法规,故意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在知道该商品具有假冒注册商标特征的前提下销售,情节相对较差。对于主体部分,大部分包括大量群众,无论是个人人员还是组织结构,都可以构成这类犯罪的潜在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