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商标的救济措施有哪些_1(恶意抢注商标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作者:注册商标 | 发布时间:2025-02-06恶意抢注商标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一、恶意抢注商标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如果被他人恶意抢注商标,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柔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首先,发现商标初审公告后,可以立即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说明对商标的反对,并努力撤销。
另外,即使在公示期间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也不必过于担心。在对方成功获得商标注册号后,您仍有机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布注册商标失效。更重要的是,如果你最终没有得到理想的结果,你也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异议部分主要用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相应确定。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初步审批公示商标,在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和利益相关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质疑,要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二、恶意抢注商标伤害是什么?
这里我们要向大家明确表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确实是违法的。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所有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提前取得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所有权。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商标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商标主管机构一经调查确认为恶意抢注现象,可能严禁批准注册。权利人因某种原因错过商标公告期,未及时提出异议的,可以在商标正式注册后五年内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商标主管部门经核实确认为恶意抢注的,将公布该商标为无效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标的,应当初步审批并公告前商标申请;
同日办理的,初步审批并公告使用在先商标,驳回他人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提前注册他人使用并对商标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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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犯罪分子恶意抢注商标的不当行为,我们有许多法律制裁来挽救。一旦发现自己的商标遭受了这种侵权责任,就可以在初审公告环节争分夺秒地向商标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质疑,及时说明抵制意见,努力取消已成功抢注的商标。即使你错过了质疑期限,你也不必太沮丧。毕竟,对方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后,仍有机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规定该商标无效。如果上述所有法律程序都未能处理问题,那么最后的防线就是提起行政诉讼。本法律程序的设计和制定是为了保护每个合法商家的知识产权和利益,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