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保护驰名商标
作者:注册商标 | 发布时间:2025-02-06法院如何保护著名商标
一、法院如何保护著名商标
著名商标的法律维护如下:
1、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著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用。
2、申请注册的不同或者不同产品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长期在中国注册的著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
3、已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所有人或者利益相关者可以自商标申请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判决撤销注册商标。
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限制。
4、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商标的,有关被告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用。
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性质为著名商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侵权人终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著名商标的行为,收集、交付、销毁其商标标识;
商标标识不能与商品分开的,一并收交、消毁。
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著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可以欺骗公众或者误解公众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部门申请撤销企业名称登记。
6、其他域名或者其核心部分构成复制、模仿、翻译或者音译著名商标的,应当认定其注册、应用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二、法院如何保护证人及近亲属
证人保护过程可细化为庭前维护、庭审期间维护和庭审后维护三个阶段。
检察院有权对因提供证据证言而面临或者遭受严重暴力威胁的证人实施个人保护措施。
在保障人民生存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个人财产权益、信誉和血亲属的保护范围。
同时,为鼓励证人积极出庭作证,还应建立专业的经济补偿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确保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和近亲属进行威胁协会、侮辱、暴力或者报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处罚不足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著名商标的法律维护如下:
1、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著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用。
2、申请注册的不同或者不同产品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长期在中国注册的著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
3、已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所有人或者利益相关者可以自商标申请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判决撤销注册商标。
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限制。
4、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商标的,有关被告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用。
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性质为著名商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侵权人终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著名商标的行为,收集、交付、销毁其商标标识;
商标标识不能与商品分开的,一并收交、消毁。
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著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可以欺骗公众或者误解公众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部门申请撤销企业名称登记。
6、其他域名或者其核心部分构成复制、模仿、翻译或者音译著名商标的,应当认定其注册、应用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