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法律效果(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法律效果)
作者:注册商标 | 发布时间:2025-08-25“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法律效力

问:“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法律效力答:根据国家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与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者初步批准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应当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商标申请被商标局驳回,不予公告,意味着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批准。申请人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审查的,商标申请程序完成。商标申请被商标局驳回或者不予公告,意味着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批准。申请人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审查的,商标申请程序完成。申请人支付的商标申请官方费用不予退还。
法律规定:《商标法》第29条。


文章标识: 商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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