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续展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注册商标 | 发布时间:2025-08-29《商标法》如何规定注册商标续展?
续展注册商标是指商标注册为延长注册商标的法律时效性,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商标注册机关办理注册手续,经商标注册机关批准并公示,继续维持注册商标法有效的程序。那么,商标法如何规定注册商标的续展呢?商标注册网小编会给你一个详细的答案。
《商标法》如何规定注册商标续展?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必须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不能办理的,可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为十年,自上一届商标有效期届满后第二天起计算。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上一届商标有效期届满后第二天起计算。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公布续展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续展程序是什么?
(1)准备申请表
1、按申请要求逐一填写,必须打字或打印。
2、每个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一份。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当以代表人的名义提交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书准备好后,应当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确认申请书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将申请书送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官费
续展登记申请需缴纳官费2000元。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登记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期费。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支付续展费和代理费,商标局从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续展费。如有其他问题,请到商标注册网进行网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