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商标使用权限到期如何办理续展
作者:注册商标 | 发布时间:2025-08-29民法商标使用权限期满后,如何续展?
商标有一定的使用期限,期限届满时续展。但如何处理续展是我们需要了解的一点,我们可以通过本文的内容进行全面的了解。对于这点,商标注册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几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使用权限期满后,如何办理续展?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申请办理大厅。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必须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不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度。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为十年,自上一届商标有效期届满后第二天起计算。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申请商标。
商标局应当公布续展注册商标。
2、商标续展应准备哪些材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还需要提供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大厅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语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公司或者代理公司盖章确定的中文翻译。
三、商标续展费
1、商标续展注册费为1000元,如申请人在宽展期(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批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三、商标续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