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流程和时间
作者:商标注册 | 发布时间:2025-08-29及时延长商标续展流程
及时延长商标续展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
应提交的申请书如下:
(一)《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从审判大厅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书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语的,还应当提供翻译公司盖章确定的中文翻译
1、按申请要求逐一填写,必须打字或打印。
2、每个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一份。
2、每个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一份。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当以代表人的名义提交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书准备好后,应当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确认申请书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将申请书送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官费
续展登记申请需缴纳官费2000元。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提交续展登记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期费。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支付续展费和代理费,商标局从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续展费。
留意事项
1、续展申请批准后,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邮寄给申请人续展确认。
2、如果续展申请不符合要求,商标局将根据申请表上填写的地址,以邮件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时限更正。
3、因其他原因不能批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根据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进行任何书面交流,所有书面交付给商标代理机构。
5、按照《商标注册证》批准的国际分类类型填写申请书的类别。
特别声明
(1)上述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的正式文件。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法律约束力。
(2)上述内容于2013年8月修订。未来发生变更或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需求不一致的,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注册商标续展必须具备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条的要求:“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必须继续使用,在期满前12个月内,商标注册人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不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为十年,自上一届商标有效期届满后第二天起计算。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为十年,自上一届商标有效期届满后第二天起计算。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申请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