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政策落实。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商标,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新申请的证明商标并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认证机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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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26 热度:
延庆县商标战略实施意见
延政发〔2013〕30号
延庆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延庆县商标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现将《延庆县商标战略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庆县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5日
延庆县商标战略实施意见
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推动首都品牌经济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11号)和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我县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有效推动我县品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以下节选自《延庆县商标战略实施意见》
保障机制
1.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组织保障。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的延庆县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商标战略实施及政策制定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具体业务范围和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政策落实。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商标,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新申请的证明商标并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认证机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新申请的集体商标并取得商标专用权的组织,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奖励;新取得国际商标注册证的出口企业,每件注册商标给予2000元奖励。
3.加强交流合作,提升商标战略实施的专业化水平。加强与各区县、各市级部门在信息交换、经验交流、业务研讨、专家咨询等方面的合作,提升延庆商标战略实施和品牌经济发展的专业化水平。
4.加强宣传策划,塑造良好品牌形象。以知名企业品牌、商品品牌和公共历史文化资源品牌为依托,建立品牌宣传和品牌推广相结合的品牌宣传策划工作体系,有效提升延庆县品牌形象,打造一批以公共历史文化资源商标为载体的“延庆名片”。
注:由于商标奖励政策不是一成不变,了解***新奖励信息请联系当地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委员会或工商局。
区政府出台奖励政策并设立著(驰)名商标奖励基金,加大奖励力度,对获得北京市***商标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60万元。
对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信用...
根据《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商标战略助推区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石政发〔2014〕7号)精神,凡是在2014年度成功...
北京昌平区对创造***产品并形成较好效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支持。具体标准如下:(1)获得市级“***商标”称号、***“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分...